热烈祝贺阿鲁克邦®商标被评为2017年度上海市名牌产品,可登录上海质量监督局网站查看2017年度上海名牌
公示 http://www.shzj.gov.cn/col/col26548/index.html
感谢相关部门在名牌申报中给予的帮助和高度的配合!
附申报上海名牌的组织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:
(一)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,在本市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二)推荐项目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,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满意度;
(三)重视推荐项目的自主创新,并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;
(四)已建立了完善、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、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;
(五)重视名牌战略,综合业绩处于业内领先地位,并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;
(六)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重视组织文化建设,并有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,不予以推荐:
(一)未拥有自主品牌而使用国(境)外商标的;
(二)两年内,推荐项目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并被行政处罚的;
(三)推荐项目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的;
(四)两年内,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,或有重大投诉、曝光事件,经查证属实的;
(五)两年内,曾被撤销上海名牌称号的;
(六)两年内,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。